超亿元东莞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信息化项目近日招标

政府采购信息网 徐倩 2018-11-08 11:22:07

近日,采购预算金额高达1.1295亿元的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信息化项目正式对外公开招标。

五种串标情形被禁止

因近年来串标现象频出,特别是金额巨大的项目,串标方式更是花样百出。

为规范采购流程,甄选优质投标供应商,杜绝串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5种情形定义为串标。

分别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资格审查层层把关

从已公布的招标公告来看,在资格要求方面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是做足了功夫。

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则视为不满足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成为硬性参投要求。

此外,入围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满足绿色节能要求,采用的核心技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起发布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系统须支持三级以上权限级别,可以根据区域、设备、时间、IP地址等各种维度设置用户的访问权限,整个过程可由用户自定义完成等也被列其中。

相关参投厂商告诉记者,“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虽然要求较为严格,也能理解。”

质疑处理流程明确

长达二百多页,121456字的招标文件,在细节设定上难免会有质疑出现。

那么,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质疑应该如何去质疑呢?

据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如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提出的质疑,可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

认为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供应商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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