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近日完成了第十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数据显示,第十期,中央国家机关共批量集中采购便携式计算机2606台,采购规模1411.5505万元。受采购淡季以及87号令实施影响,对比上一期,便携式计算机的采购数量减少141台,采购规模随之略微下滑33.2937万元。
中央国家机关第十期各品牌便携式计算机批采数量对比
入围品牌仅2个
第十期,便携式计算机的入围品牌缩减至2个。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统计,同方共中标便携式计算机2255台,中标规模1218.5055万元;宏碁虽然入围,但是中标数量仅351台,中标规模193.045万元。
从入围品牌看,虽然磋商成交的仅2品牌,但同方、宏碁、联想、戴尔、华硕5品牌旗下部分型号均有产品入围协议供货。
中央国家机关第十期各品牌便携式计算机批规模对比
配置二采购量降至2位数
本期,中央国家机关共批量集中采购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一)15台,采购规模52575元;配置(二)91台,采购规模40.665万元;配置(三)278台,采购规模138.722万元;配置(四)260台,采购规模152.38万元;配置(五)1962台,采购规模1074.526万元。
对比上一期,配置(一)减少17台;配置(二)增长23台;配置(三)减少35台;配置(四)减少100台;配置(五)增长222台。
中央国家机关第十期各配置便携式计算机批采数量对比
不得随意变更实质性内容
记者从国采中心了解到,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才可以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
此外,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