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网络安全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于今日正式发布。
《目录》强调,被列设备及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目录》明确,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目录》要求,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据统计,此次被列入《目录》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共15款。
以下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