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品目新增
2011年,财政部将“云计算”写入《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云计算服务”此次正式列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实施方案》新增“云计算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服务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对于指标要求、服务内容和报价方式也明确提出需要符合行业惯例。国采中心将以服务器需求标准为试点,推进信息类产品采购需求框架体系建设,为各单位编制采购需求提供参照服务。
限额标准上调
除入围品目出现调整外,《实施方案》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也做出了调整。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120 万元以上”调整至“200 万元以上”。各部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项目由原“50 万元以上”调整至“100 万元以上”。
明确采购组织形式
关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复印纸5品目,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的,各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预算金额在50 万元(含)以下的,除直接执行协议供货外,还可以进行网上竞价。各部门协议供货(含网上竞价)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30%。
针对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5品目,如预算金额在100 万元(含)以上的,需作为单独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委托国采中心执行;如预算金额在200 万元(含)以上的,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则需按照对应品目协议供货通知执行;预算金额在50 万元(含)以下的,除执行协议供货外,还可以进行网上竞价。
对于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3品目,如预算金额在100 万元(含)以上的,需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执行;如预算金额在200 万元(含)以上的,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按照对应品目电子卖场通知执行;预算金额在50 万元(含)以下的,除执行电子卖场外,还可以进行网上竞价。
此外,打印用通用耗材预算金额如在100 万元(含)以上,需作为单独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委托国采中心执行;如预算金额在200 万元(含)以上的,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按照对应品目定点采购通知执行。
据悉,国采中心将继续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加强合作,保障“国采工程”绿色窗口对重点工程的服务。继续扩大协议供货与批量集中采购结果挂钩范围,丰富产品型号。全面推广批量中标产品物流查询系统,依据新目录调整电子卖场销售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