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直预算单位部分通用类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参照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有关要求,广州市从2015年起选取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通用类品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根据《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内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共有十一个品目,办公设备共有八个品目。本次被纳入批量集中试点的三个品目分别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A4幅面激光打印机。
《通知》要求,广州市直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人)需要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申报三品目的批量采购计划。由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汇总,形成当季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报广州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组织批量集中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出,试点期间,市直预算单位因紧急或特殊情况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A4幅面激光打印机的,可报经预算主管单位同意后委托交易中心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但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品目最新一期批量集中采购中标(成交)价格。
2015年广州市初定组织3期批量集中采购,其中第1期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4日,申报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采购计划汇总报至广州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交易中心收到审核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采购活动,因此第1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启动时间预计为5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