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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22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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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下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参加。

    本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企业法人网上审核报价、网上提交投标报价、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开标功能(此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必须提交电子唱标),受到项目实施机构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以报名的方式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交易平台在网上投标相关环节向投标人发出短信提醒,该短信仅为温馨提示,以投标人在系统上进行网上操作为准。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6】27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1、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采购主体。

2、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项目经惠州市政府十一届160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实施。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2016年11月11日,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审核意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意见》;

2、2016年11月24日,十一届160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关于审定智慧区有关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请示》(惠潼指【2016】57号)。

3、2016年11月24日,市发改局出具《关于潼湖生态智慧区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有关情况的函》(惠市发改函【2016】1636号)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

4、2016年5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一届139次【2016】12号)同意开展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有关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

5、2016年11月14日,市发改局出具《关于智慧区有关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意见》(惠市发改函【2016】1580号)。

6、2016年12月7日,市人大出具《关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建设报告的复函》(惠市常办函【2016】100号)。

 

三、投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存款证明和融资意向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16年122208时30分  2017111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受到项目实施机构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标和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
     2、供应商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点击“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查阅“办事指南”→“操作指引”,了解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简称广东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3、供应商点击“登录&注册”→“企业注册”,完成申领办理广东CA证书的相关工作,广东CA办理咨询电话:0752-7121031。供应商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活动,可以参加该项目投标。

  4、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缴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16年122208时30分  201711117时30分,投标人通过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小额(一般是5万元以内)划转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划转由于受人民银行在周末不转帐的影响,因此,投标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小额)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不能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窗口在周末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登录系统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系统自动核对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系统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系统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六)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系统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电子唱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2016年122208时30分  201711117时30分,方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收,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171121430分 至20171121500分,方式:在开标会议之前投标签到现场提交。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没有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成功递交了电子唱标才能参加现场投标签到和递交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规定进行投标签到和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纸质的唱标文件是作为开标备用文件,请投标人遵守提交,若交易平台出现故障时将组织人工开标并实施人工唱标。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开标时间:20171121500分

(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由交易平台自动完成,电子唱标在网上解密过程视同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报价内容,招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将不再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报价内容。

(四)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被授权人的交易员必须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网上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设置并提交,未在交易平台设置并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人应尽量提早2-3天进行网上投标,避免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相关投标行为,以防止因银行下线、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述二个平台同时发布,因技术推送的原因不一致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备注:因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标底造价定案书》等资料容量较大,请受项目实施机构邀请的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到项目实施机构拷贝上述资料(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1城市执法局七楼,联系电话:0752-7218336,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实施机构、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采购主体);

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主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218336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2-7121034

 

(三)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州市财政局

   点:惠州市云山西路

联系人:郑小姐/马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81711、288201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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