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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智慧城管视频扩建及改造监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02 17: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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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智慧城管视频扩建及改造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宁波国家高新区智慧城管视频扩建及改造监理服务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6-115

    交易登记号:16CG02007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1

宁波国家高新区智慧城管视频扩建及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1

从方案优化、采购、实施、测试、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1202日至201612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3号窗口(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窗口联系人:房晶;           联系电话:0574-89288919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1222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北楼二楼215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6122214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北楼二楼215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122116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8601010010095338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6CG020079);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其投标保证金有可能无效。

6、联系电话:0574-89288918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冯新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徐隽、吴芝妙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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