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展示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智慧展示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61105G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展示平台。
三、采购预算:1619061.03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11月17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10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10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500089127。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 《佛山市国土规划信息化统筹整合总体方案》编制中标结果公告
- 青龙县公安局机关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和执法六必录系统招标公告
- 智慧政务软件开发及升级项目的中标公告
- 黄家花园幼儿园信息化项目的中标公告
- 仁化县基层服务平台光纤传输网络租赁服务及购置视频监控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中标公告
- 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山东省第二期批量集中采购-便携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中标公告
- 容桂街道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维修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 成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计算机、物联网与信息类实验室设备项目废标公告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处管委会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