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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0-20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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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安平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330020055
项目联系人:张小梅
项目联系电话:15324281822
采购人:安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新盈东街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8831865678
代理机构:河北华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16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281822
预算金额:898.00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育才南大街169号广厦上城9号楼1单元14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路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2)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9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 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016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16年投标人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装订成册。(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采购数量:指挥中心集成设备、三屏双排网呈、智慧中心平台、LED大屏显示系统、指挥中心装修、后期增补设备。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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