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855号)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21:39: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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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采购编号: | 2016CG-190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4、具有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主要设备(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前端监控相机、电警抓拍相机、卡口抓拍相机)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7、主要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软硬件(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前端监控相机、电警抓拍相机、卡口抓拍相机)通过国标GB/T 28181检测,并出示检测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 9、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10、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贰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 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企业有关资质证书;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年09月26日 08:3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09月30日 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10月17日 15: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17日 15: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白云区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 | 白云区公安局 | 采购人联系人: | 周鹏莲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8515130-661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1509861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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