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赤峰市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PPP项目 | 1 | 本项目包括赤峰全市共用后端平台、存储、管理、应用部分及高智能应用软件建设;整合目前全市各地、各部门约8000路、新建约4400路视频监控探头及高端电子控制设备。 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赤峰市政府授权赤峰市公安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在赤峰市单独组建项目公司。未来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工作。 项目合作期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5年。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累计预算约4亿元。
| 400,0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以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2)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或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投资或建设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投资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5、供应商应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需提供2015年的企业完税证明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社保交纳证明);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在递交申请前三年(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注:受政府采购网站格式限制,本公告第三项内容为必填项,但本项目无需潜在供应商到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6月13日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pp://www.cfggzy.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100010 | 联 系 人: | 裴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1110452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无 | 开 户 行: | 无 | 账    号: | 无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赤峰市公安局 | 地    址: | 赤峰市玉龙大街66号 | 邮政编码: | 024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6-83805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