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智慧教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教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教室设备
项目编号:XR-GK-2016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9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办公区2号楼
联系方式:薛珉/833263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花/0591-880029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6#楼10层102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 ①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b.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所投货物“实物提示机”属于强制3C认证的产品须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自行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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