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数字莆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莆田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莆田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LW20150318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莆田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
四、投标报名方式:
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 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五、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请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发生注册变更、名字变更等情况,请提供相关部门出示的说明或通知)
2.投标人必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应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存款证明不能替代资信证明。若开具单位明确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4.开标日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交纳记录复印件及纳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和系统集成等相关活动;
6.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七、开标时间:2015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三(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投标文件由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九、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三)。
十、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2015年
答疑会时间: 2015年
十一、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会通过http://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等相关网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 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
十三、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四、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147。
电话/传真:0594-2752988、0594-2752986(传真) 联 系 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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