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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朝阳区电子政务私有云平台试点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0-19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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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电子政务私有云平台试点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区电子政务私有云平台试点建设

项目编号:2016ZCZB2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坤

项目联系电话:18310569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650999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坤 183105693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金情况:财政预算,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RMB   1100000.00元),超过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用途:云平台试点建设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1、在已有硬件设备基础上搭建朝阳区电子政务私有云试点平台所需的软件(云操作系统)授权,包括:虚拟化模块、资源管理模块和服务管理模块等。

2、利用已有硬件设备及本次采购的软件搭建朝阳区电子政务私有云试点平台所需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集成服务、应用迁移服务、配置和优化服务、培训服务和保修服务等服务(详见技术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九、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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