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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30 11: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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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

项目编号:0760-1661ZF09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成

项目联系电话:010-828045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庚坊国际大厦13层

联系方式:刘景山 010-82278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成 010-828045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尊敬的投标人: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的委托,就其“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

  1. 招标编号、服务名称

0760-1661ZF090701   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    

  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还应具备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2)投标人应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如果招标项目实行许可证或认证制度,则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对供应商资质或招标项目的标准、质量有强制性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

(4)投标人必须具有先进、成熟和可靠的专业技术和技术人才,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5)投标人须具备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证书;

(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的厂家须具备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证书并获得厂家的书面授权函。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

  1. 服务需求及要求

具体服务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履行日期

服务期到2017年12月31日,或服务费消耗完为止。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1.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20日上午9:30。

  1.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伍千元整(¥55,000.00元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支票(支票仅限北京地区的投标人)形式提交中和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户名全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10060224018010075008

对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1. 联系方式

招标公司联系方式: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子邮箱:zhzb@vip.sina.com

联 系 人:潘成   杨振

电    话:010-82804599   010-82034413

传    真:010-828045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联 系 人: 刘景山

电    话: 010-82278116

14.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现场购买标书

(1)请带标书款及以下材料复印件到我公司购买标书(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纳税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2016年上半年以来连续缴纳六个月);

上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法人代表授权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证书。

 非现场购买标书

(1)如未能到现场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标书款汇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2)将汇款底单复印,并注明购买单位名称;购买标段;购买标书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箱号;将现场购买标书要求的材料复印件传真至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3)收到传真后,向购买标书联系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人还应具备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2)投标人应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如果招标项目实行许可证或认证制度,则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对供应商资质或招标项目的标准、质量有强制性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4)投标人必须具有先进、成熟和可靠的专业技术和技术人才,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5)投标人须具备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证书;(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的厂家须具备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证书并获得厂家的书面授权函。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标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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