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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桌面云教学软件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0-25 15: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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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闽江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桌面云教学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桌面云教学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18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方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50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37999525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方熠,0591-878508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元)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1

1

桌面云教学软件开发项目

1项

      247500

4800

详见第三章

国产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到用户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软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软件开发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版权费等。。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软件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它地区的产品除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6年1月至9月任一个月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度审计报告。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6年1月至9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6年1月至9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D)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以每个合同包的主件为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所投服务(货物)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11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有两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注明招标编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822022865@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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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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