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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本地特色软件改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164116110312)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本地特色软件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本地特色软件改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1641161103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洁、刘英、王卉、周倩、古玉云

项目联系电话:022-235566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王贞礼 022-244655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洁、刘英、王卉、周倩、古玉云022-2355662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包:电子申报系统;第二包: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第三包:机打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第四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五包:网上办税系统;第六包: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第七包: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

项目预算:293.8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包:93.6万元人民币;第二包:9.1万元人民币;第三包:28.1万元人民币;第四包:8.5万元人民币;第五包:81.6万元人民币;第六包:30.9万元人民币;第七包:42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5.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3投标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5.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5.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5.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5.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5.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9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人可针对自身情况选择任意包投标(多个包同时投标或单个包投标均可),投标人若对多个包同时投标须对各个包分别进行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9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卖。第一包:900元、第二包:300元、第三包:700元、第四包:300元、第五包:900元、第六包:700元、第七包:9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国内投标人),售后不退。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或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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