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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子评标存四大潜在风险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陈迪宇  发布于:2013-09-06 09:27: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远程电子评标具有评标电子化、平台虚拟化、评委异地化、组织远程化、监管网络化等特点,是一种新型的评标方式,但是其潜在风险与特点同生共存、相随相伴。其潜在风险主要有四大类。

  遭受质疑甚至诉讼:无论是《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还是各部委出台的招标投标相关管理办法,都是基于传统招投标活动而制定的,其中不少条款直接规定了评标过程中纸质文件和手工签字(签章)的法律效力。到目前为止,相关权威部门没有出台远程电子评标适用的行业规则。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处理缺乏相关依据,如资质证书、业绩、信用信息等纸质证明文件在电子化过程中与纸质原件产生差异如何处理,在资质审查过程中如何被采信,以及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法律效力的主次顺序、发生纠纷后电子签名的司法鉴定等问题。因此,远程电子评标工作每前进一步都存在着遭受质疑甚至诉讼的潜在风险,而一旦陷入质疑或诉讼,调查、取证和处理,都将是一个既繁琐又漫长的过程。

  身份被冒用:在远程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和评标组织者分散在不同的地点,彼此之间的身份验证需要多家单位配合才能完成,数字认证证书的潜在风险不在于认证技术本身,而在于数字证书的颁发和使用上,一旦密码和电子证书被泄露出去,电子证书便失去了使用专属性,评标专家和评标组织者的身份极易被冒用。近期,基于数字证书技术的网上银行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大多是由于使用者保存不当引起的。

  网路攻击导致评标结果改变:远程电子评标系统是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在信息爆炸的当今世界,开放的互联网极不安全,对于远程电子评标而言,主要风险包括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系统瘫痪、硬件故障、信息窃取、篡改冒用和商业秘密泄露等,一旦发生,轻则导致评标中断,重者可致使评标结果在毫无察觉中被改变,这势必给招标人造成巨大损失。

  监管存漏洞:在远程电子评标中,有三大监管难题值得重视。

  一是监管链条延长。在远程电子评标监管中,除对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交易机构进行监管外,监管链条还应延伸到作为第三方的软件开发商、技术服务机构和CA认证机构等。特别是在对远程电子评标软件开发商、技术服务机构和认证机构的临管方面,目前的责任主体不清、依据不足、手段不多、技术欠缺,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

  二是监管环境复杂。对远程电子评标进行监管,不仅要监管实体环境,还要监管虚拟环境;不仅要对本地评标专家和交易机构进行监管,还要对外地评标专家和交易机构进行监管,这会涉及监管权限、监管分工、监管协调等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三是监管力量不均衡。远程电子评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往往呈现出手段隐蔽、人员智能高、行为虚拟化、危害严重化等特点,如果采用传统的监管方法,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之间的力量差距可能被进一步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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