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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智慧禄劝﹒平安禄劝”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5-29 09: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禄劝县,该项目前期已经有140多个高清建设点位,本期禄劝县新建212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含高清治安卡口及智能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含屏山派出所、秀屏派出所大屏(含防火墙)及中心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具体方案由投标公司负责设计、建设、运营服务方案,需更换各个派出所监控中心部分设备、及县局监控中心部分设备,以实现系统完全无缝整合,实现视频、照片资源全警共享,互联、互通,实现第四代平安城市“立体化”防控体系。
1.1.2项目由212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系统运营、维护服务组成,具体为:
A、212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系统运营、维护及服务;
B、县局指挥中心、屏山派出所、秀屏派出所及县交警中心后端系统的集成、安装及机房装修、防雷接地等;
C、212路前端设备(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供电和安装;
D、212路高清监控(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日常使用电费支付;
E、212路高清监控(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运营商光纤链路安装;
F、212路高清监控(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日常使用光纤租用费支付。包括212条前端摄像机至派出所裸光纤及收发器、乡镇派出所、城区派出所、交警大队,县局之间15条裸光纤。
G、设施建设、系统运营、维护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H、费用报价形式以    元/月/路,或    元/年/路报价,共计212路, 年总合计支付费用为:    元,此费用包括了以上A-G项的全部费用;
I、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只支付上述费用,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J、具体设备清单由投标单位按实际需求进行设计;
K、合同期为五年,在五年后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协议,产权归建设方所有。
1.1.3 项目基本要求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点对点裸光缆建设、前端摄像机、立杆、电源、防雷、防护箱、电表、安装维护、派出所中心、县局指挥中心等所有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集成,本次系统建设需具备总接入数不低于800路高清视频的能力。
中标人负责光缆的敷设、前端摄像机、光端机、立杆、电源、防雷、标牌、防护箱、电表的安装及集成;2个派出所、交警、县局指挥中心后端设备的安装及集成,用于组建2015年昆明市禄劝县高清城市报警及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的光纤产权归中标公司合作方运营商所有。投资建设的前端摄像机、灯杆、电源线、防雷器设备及派出所中心设备产权归中标方所有。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采用支付服务费方式进行使用(含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的集成、功能及用途的改变),并不受任何条件限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中标人安装、调试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并符合昆明市公安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否则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规范和要求为止。
本项目工程在禄劝县管辖规范内新建212路监控(含治安卡口、智能交通),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其中:机房存储设备分别建于前端摄像机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视频存储及传输、控制为新建设备,每路高清摄像机视频存储周期不得低于31天,控制部分采用综合平台且与禄劝县公安已建成的卡口车辆抓拍系统、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相关系统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各派出所搭建系统设备配置明细,根据招标人确认接入的监控点数分配。前端设备到派出所中心,派出所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光缆连接。包括上述涉及的机房设备、光缆线路、前端设备及网络设备中标人按照公安部、昆明市城市报警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三年建设方案、及昆明市公安局其它相关文件标准统一建设。中标人负责提供光纤线路资源将212路高清摄像机连接至所属地的派出所监控中心和县局指挥中心,并对招标人原有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无缝对接。
1.1.4招标范围
212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含高清治安卡口及智能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系统运营、维护服务等内容
1.2项目名称:智慧禄劝﹒平安禄劝”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1.3招标编号:JDCG-1502
1.4项目地点:昆明市禄劝县辖区范围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
1.5项目完成期及质保期要求:项目建设期为90日历天;项目设备质保期:5年,与合同周期一致。
1.6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6.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1.6.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6.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6.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在云南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并提交证书及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2至4月的社保交费凭证。
1.6.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1.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28 10:002015-6-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采购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6-18  09:00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兴路249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6、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加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柳树小区C2栋综合办公楼1002号。
      人:王义珩
        话:0871-68692878    13577162574
        真:0871-6869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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