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网格化管理大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就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网格化管理大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5-10063
招标项目: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网格化管理大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资金:81万
招标内容:液晶拼接屏及双基色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质保期:液晶显示屏整体质保不少于一年,LED屏整体质保不少于三年;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2015年5月29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如果供应商所提供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主要货物(液晶显示屏、图像控制器)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所投产品(液晶拼接屏)必须是纳入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与其相一致的
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登记与查询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液晶显示屏、图像控制器)唯一授权证明原件;
3、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办公或售后地点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4、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4月7日- 2015年4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8室报名,供应商可以带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5年4月14日-15日(周二-周三)上午9点30分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请提前预约(踏勘地点:南唐浜路103号,联系人:李立忠,联系电话:13386270670)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5年4月16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16点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4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十﹑开标:2015年5月4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一、采购人:黄浦区人民政府打浦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南唐浜路103号
联系电话:13386270670
联系人:李立忠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8室
联系电话:63235971
联系人:曹喆彦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