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丰台区住建委“物联网+建筑工程”数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台区住建委“物联网+建筑工程”数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丰台区住建委“物联网+建筑工程”数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82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华
项目联系电话:010-88234986-582;139106974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
联系方式:周宏斌;电话:010-52812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华;电话:139106974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丰台区住建委“物联网+建筑工程”数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 8月22日
项目编号:GXTC-168200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委托,对其丰台区住建委“物联网+建筑工程”数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GXTC-1682004
2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用途:自用
招标服务名称、内容、预算控制金额服务时间及建设地点:
序号 | 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控制金额 | 服务期限 | 交货时间 | 建设地点 |
1 | “物联网+建筑工程”数据服务项目 | 工地现场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服务、工地现场劳务人员门禁考勤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68.6 万元人民币 | 12个月 | 合同签订后25日 | 委托方指定地点 |
本次招标只一个包,投标人须按包进行投标,对招标内容必须全部投标,不能将包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具有有效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B前台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010-8354986-582,13910697485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针对文件购买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A会议室。
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044
电 话:010—88354986-582,13910697485
传 真:010—88354986-538
联 系 人: 刘华、张丽兵
电 子 邮 箱:binnina@163.com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
电 话:010-52812070
联 系 人:周宏斌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B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针对文件购买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A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的法规(依据的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资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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