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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网络及数字化网络视频监控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15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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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XTC-1629426新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网络及数字化网络视频监控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新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网络及数字化网络视频监控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能够提供标的货物及服务,并有意向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采购内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模块化数据中心、安防系统等集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
1.2交货地点:新平县人民医院
1.3交货(含安装调试)时间: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但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1.4投标时必须对包内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1.5采购预算330万元
2.1自筹资金。
3.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经历,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昆明有售后、维修服务点(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且必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4投标人应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云南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资信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能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
3.7投标人若为外地公司则须提供在云南本地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事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并提交证书及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连续壹年以上)。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使用培训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10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拟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有关认证。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4.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购买费为6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要求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3.4项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省外企业提供招标公告3.7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5投标及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办公区附二楼开标厅309号)。
4.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9日 10:00(北京时间)  
4.7投标文件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1投标保证金递交
收款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丰分社
账号:6600011910403012
六、投标有关规定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6.4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统一发布。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6.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网上发布。
采购人:新平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编:650106                       联系 人: 李小姐 丁小姐
    话:0871-68311712                    真: 0871-68311567
     箱:2986399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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