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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项目-大气综合站房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11 18: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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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项目-大气综合站房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项目-大气综合站房建设

项目编号:1641STC614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慧晶、周常迪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8(购买招标文件)、62688241、626883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采购人监督电话:010-68717194,010-68717259

联系方式:孙宇,010-684855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慧晶、周常迪,010-62686388(购买招标文件)、62688241、626883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大气综合站房建设
数量:3处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在北京建设大气综合站房3处,每处需建设承重平台1个及站房1个。承重平台为钢架结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3)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6)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 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282525361@qq.com)。②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cd@sinosteel.com。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30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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