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线路租赁(2017-2019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702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线路租赁(2017-2019年)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80,00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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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线路租赁(2017-2019年)项目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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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或法人(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资料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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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