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新审判楼网络基础及机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齐河县人民法院新审判楼网络基础及机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法院新审判楼网络基础及机房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Y-ZC-1609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新审判楼网络基础及机房建设工程 |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5.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详见参数中星号部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的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查询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37 万元 |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08月26日至2015年09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地址: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3、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3.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商提供)、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详见参数中星号部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的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查询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简单装订,到报名处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邮购,售后不退。
5、未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9月18日14时00分至2016年0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河县人民法院
地 址:齐河县齐鲁大街1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34-5337268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0534-56681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中路天翔大厦22楼2207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34-2678199 15066578870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08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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