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网络中心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学院网络中心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网络中心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6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许先生、139595873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0594-221139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莆田学院网络中心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网上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4. 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9月0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4(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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