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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人民检察院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网络系统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1510020019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府前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621632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兴县工行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销商提供网络边界管理系统和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网络边界管理系统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安全隔离与运维审计联动系统证书(生产厂家提供证书原件;经销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4-2015年度)中国安防口碑100强证明文件、2014-2015年度中国安防十大核心技术品牌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提供证书和证明文件原件;经销商提供证书和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上述证件开标时均须携带原件,以备评标时由评标专家查验。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88155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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