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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网络改造、网站安全系统升级加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网络改造、网站安全系统升级加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网络改造、网站安全系统升级加固项目

项目编号:WLZX201605-134、1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卓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6300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吴亚卓 043184630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包宇 1571430404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采购数量

服务期

1

网络改造

70.1

核心交换机2台、汇聚交换机13台、无线网络核心设备1台、无线分支设备64台、防火墙、网管设备1台

按采购单位要求

2

网站安全系统升级加固

29

服务器加固4项、防篡改软件升级服务

按采购单位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一包提交14000元、二包提交58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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