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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集成化信息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8: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集成化信息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集成化信息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XHSJ16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

联系方式: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7625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7.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7.3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7.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谈判文件(备索),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直接下载。工作时间每天下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7: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7: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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