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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16年金关工程二期网络设备(第三批)(重新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6年金关工程二期网络设备(第三批)(重新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6年金关工程二期网络设备(第三批)(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A0000-D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若愚 解惟光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784 010-651951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程若愚 解惟光 010-65194784 010-6519516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

01

金关工程二期海关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应用

1

项目上线: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售后服务期:合同验收合格后三年

海关指定地点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02

金关工程二期海关公共服务平台(12360)APP建设项目

1

项目上线: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售后服务期:合同验收合格后三年

海关指定地点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针对同一包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只能是制造商或其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产品不超过两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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