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11: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XZC-ZX-2015009
3、采购内容: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高清视频审讯系统、防火墙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供);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14 日至2015年 5 月 2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每日上午8:00 至12:00时,下午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惠泽园小区2号楼7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不能携带上述证件原件,请带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应公证文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6月9日上午9:0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37509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707773 15136940089
1. 招标条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XZC-ZX-2015009
3、采购内容:检察院分级保护网络设备、高清视频审讯系统及软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高清视频审讯系统、防火墙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供);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14 日至2015年 5 月 2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每日上午8:00 至12:00时,下午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惠泽园小区2号楼7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不能携带上述证件原件,请带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应公证文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6月9日上午9:0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37509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707773 1513694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