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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出台政策力推网络强国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4-24 09:31:28  来源:中国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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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网信办联合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管工作联动。
 
  在具体措施方面,《意见》提出: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支持网信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引导网信企业围绕网络强国战略目标选择发展方向。提高网信企业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指导网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指导网信企业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
 
  二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网信企业加快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网信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条,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参与全球资源整合,提升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的市场环境,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网信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充分发挥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中央网信办和中国证监会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企业等作用,搭建投融资专业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发挥网信和投融资行业专家作用,研究网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在网信领域先行先试。

以下为《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网办发文〔2018〕3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部门:
 
  《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我国网信事业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强国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涌现出一大批互联网、信息设备制造、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网信企业,有效拓展了经济发展新空间,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动力。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发展,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持续提升。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积极作用,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和促进网信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一)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牢牢把握世界经济加速向以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为重要内容的经济活动转变的历史契机,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保障作用,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培育网信企业,为资本市场注入新动力。
 
  (二)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加强监管,完善网络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引导网信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和强化网信企业信息披露,加强互联网上资本市场违法信息监测和处置,推动网信企业规范发展。
 
  (三)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管工作联动。围绕资本市场促进网信事业发展主题,加强网信和证券监管工作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行业监督管理,凝聚工作共识,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
 
  (四)支持网信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引导网信企业围绕网络强国战略目标选择发展方向,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积极支持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方向,有利于促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的重点项目。
 
  (五)提高网信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指导网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合法稳健的经营原则和模式,有序参与市场竞争,确保企业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权属清晰。引导网信企业采取措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不正当市场竞争或垄断行为。
 
  (六)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指导网信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积极参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维护公民网络空间合法权益,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
 
  (七)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结合网信企业经营业务和模式特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信行业细分领域信息披露要求。指导网信企业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及所处行业特点,严格履行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地报告或披露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主要业务模式及运营状况,企业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及其变动等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网信企业加快发展
 
  (八)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网信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鼓励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中小网信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鼓励中小微网信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拓宽债券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九)推动网信企业并购重组。鼓励网信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条,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参与全球资源整合,提升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支持与中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的网信企业加快发展,打造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国际竞争力强的领军网信企业。
 
  (十)完善优化投融资环境。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的市场环境,优化投资结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投资引导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作用,为网信企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十一)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发挥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期货经营和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执业质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网信企业高效对接资本市场。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网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就网信企业首发上市、并购重组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推动符合条件和国家战略、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战略。
 
  (十三)促进信息共享。加强网信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网信企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行业监管政策、诚信处罚记录,以及申请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信息将纳入信息共享范围。
 
  (十四)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组织、研究机构、企业等作用,加强网信领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投融资服务机构发展,搭建投融资专业服务平台,通过组织联盟、论坛、研讨会等形式促进网信企业与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的交流合作。
 
  (十五)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发挥网信和投融资行业专家作用,加强网信企业上市融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研究网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在网信领域先行先试,着力提高监管政策的协同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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