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人士解释 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7月31日,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对网络支付进行了限额管理,规定每个客户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每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同时,其中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仅指存在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办法》对于第三方账户开立、转账都做出严格的限制。未来支付机构的“互联网+”道路将迎来一定考验,进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深远影响。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重在防范支付风险,明确金融牌照各自的定位。
网购消费额度无限制
央行相关人士介绍,网购消费限额5000元系误读。
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央行人士解释,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是消费者在消费平台设立的资金账户,而银行账户则是消费者在银行设立的资金账户)。也就是说,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是从银行卡账户。所以,消费额度实际没受影响,只是扣款渠道不同而已。
业内人士认为,操作上,综合类账户需要五个以上的交叉验证不会很难,举例来说用户开办银行卡时的面签即可以当做满足综合类账户面签的要求(即客户到银行办了一张卡时进行了身份验证,之后银行跟第三方关联,就已经可以作为面对面验证了,所以不存在综合类账户的开户难的问题)综合类20万和消费类10万这个限额对消费行为几乎没有影响,因为余额转账只是其中之一,超过限额可以自然转接绑卡支付;交易限额对投资活动有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交易成本大幅升高(交易手续费按照每笔来算,有了限额后交易次数上升,手续费成本加大),对很多的P2P平台影响将会比较大。
央行人士解释 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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