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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Z201607—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服务器)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21 09: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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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服务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JCZ2016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服务器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7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服务器)。

    基本要求:通过现场勘查后能提供详尽迁移方案,对设备对“▲”号不满足或者负偏离的参数进行扣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可以自行对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以充分了解本项目实施现场的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由采购人开具现场勘查证明盖章确定,并将勘查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118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117号)的要求规范采购。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二十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514)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传真电话:0754—88132922),报名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中的“附件2:报名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9时45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9时45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17时30分止(五个工作日),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提出质疑。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质疑时,请将反映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十二、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为准,逾期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请以转账、现金入账或电汇形式,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工商银行金樟支行

    账  号:2003 0207 0920 0058 61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同志、林同志

    电话:0754-88132922        传真:0754-88132922

    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5楼514房

    2、采购人联系人:张同志 电话:0754—88318205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新路109号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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