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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FW(ZD)2016016GLS]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6 18: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灵山县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W(ZD)2016016GL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19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271号

联系方式:陈站长, 0777-64258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0771-280193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完成对灵山县旧州镇218平方公里的航空摄影,14547农户,共计66091亩承包地(估算面积)的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并按照农业部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数据库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向采购方提供各村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资料,并完成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建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需具备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4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附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灵山县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W(ZD)2016016GLS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成对灵山县旧州镇218平方公里的航空摄影,14547农户,共计66091亩承包地(估算面积)的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并按照农业部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数据库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向采购方提供各村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资料,并完成灵山县旧州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0.455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分法细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5月2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附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  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7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7日15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27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站长, 0777-642584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0771-2801938

3.监督部门: 灵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642858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5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分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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