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人民政府岭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双鸭山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岭东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岭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岭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FZSG2016G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694623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岭东区人民政府
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
联系方式:牛局 13339347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双鸭山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694623666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岭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岭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岭东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岭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规模:岭东区7个村的农村承包土地测绘(约为2万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2.3 测绘地点:双鸭山市岭东区。
2.4 测绘完成时间:中标通知发放3日内进场开始入户调查工作,2016年完成2-4个村,剩余在2017年年末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省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拟派参与此项目负责人为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
3.4近五年(2011-2015)必须承担过类似国内项目业绩,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技术、生产实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调查勘测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熟悉国家测绘行业相关技术规范(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单位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6 具备投标段所有行政村实测作业面的充足的工作人员。
3.7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在岭东地区本年度同期招标的同类项目不得兼中。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3日至2016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双鸭山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1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0469-4623666)
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企业开户许可证;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测量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共3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6、 三年内具备一项不小于类似相应工程工作量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的测量合同)
7、 投标单位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
4.3报名时必须法人或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只有在报名阶段资质初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1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为双鸭山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岭东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岭东区
招标代理机构:双鸭山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69462366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19号楼1号商服;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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