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及电子证据数据处理系统建设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及电子证据数据处理系统建设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就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及电子证据数据处理系统建设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ZCG2015S-GK-015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及电子证据数据处理系统建设 | 1.0 | 批 | 573.0 | 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及电子证据数据处理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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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法记录仪系统配套存储分中心建设 | 11.0 | 套 | 514.5 | 执法记录仪系统配套存储分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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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标项一、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以上标项谢绝联合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479411210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晨
联系电话:88907712
传真:88907751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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