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手机数据采集分析及跟踪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手机数据采集分析及跟踪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手机数据采集分析及跟踪项目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联系人:付处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手机信息采集器60台、手机信息数据深度分析器2台,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RMB210000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志凯、蒙沫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010-67117194
传 真:010-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套,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