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服务器等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服务器等一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服务器等一批设备
项目编号:SZTMD2016-WJ-G-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李文祥
项目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
联系方式:钱伟民 ,0512-630386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飞、李文祥 , 0512-65231142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十梓街338号姑苏征信产业园1号楼1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响应以上技术参数要求(若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仅作参考),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等。
2、凡属新一期财库文件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包括: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种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品牌和型号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文件。
3、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执行,投标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江苏省省级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查询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szzfcg/xygh。
4、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性能、资质等情况与招标文件的符合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标得分和评标结果。
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6、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货物、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7、交货及安装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投标单位不响应此工期的作为无实质性响应。
8、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材料;
8.2、产品、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8.3、产品、材料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8.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方;
9、合同付款:
9.1台式机部分: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到达现场及安装到位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异议后付清。投标单位不响应此付款方式的作为无实质性响应。
9.2服务器及其他部分: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到达现场及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0%,免费质保期满1年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5%,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投标单位不响应此付款方式的作为无实质性响应。
10、本项目预算金额:101.35万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2、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或该产品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3、中标单位在公示期间须向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等一致的原件进行复审、如不一致,将取消中标资格
14、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4.1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4.2须携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以备核查;(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书内容须包含厂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5:16 至 2016年08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十梓街338号姑苏征信产业园1号楼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招标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具有投标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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