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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质监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03 20: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质监服务器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质监服务器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FCG-2016-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16211转8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8楼

联系方式:林昕 13609523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双双、0591-87616211转80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合同包预算总价(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简要技术指标

1

服务器1等设备

办公

1批

91.18

 外型:≥2U机架式。2、处理器:≥4颗Xeon E5-4620v3 (2.0GHz/10-core/25MB/105W)等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

质监舆情监测服务

 

1套

29

省内质监舆情监控省外质监舆情监控等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或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2016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 合同包1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如节能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须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附件中所列的性能参数相一致,必须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合同包2不需要提供此条要求)(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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