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白城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计算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BCZC2015 -004
三、招标内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一百零五万三千一百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投标人投标的只作一家计算,并且只选择其中具备合格投标资格、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报价最低者参加评标。如果报价最低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次低者参加评标,依此类推。制造厂商可以直接投标,或者只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
5、如果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吉林省)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应委托一家在本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作为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其与该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代理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招标人和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委托方(即投标人)对采购人和招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代理机构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六、投标语言:中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 15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领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人民币)
八、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 15 :00 时。
九、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考察现场。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08:30至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0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白城市政府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吉林省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十三、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六楼
项目联系人:刘 涛 汪宇亮
电话:0436- 3219877 3219875
传真:0436- 3219877
邮政编码:13700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户名称: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6633805104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