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驾考中心考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驾考中心考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CJL-2015-0415
二、招标内容:
驾考中心考试系统设备 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7.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2. 本次招标内容中的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3.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0万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130万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300万像素拍照摄像机)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函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胜利路与纪念街交叉口。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25.154.170:8088/tzhy/)“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200万高清红外枪式摄像机、130万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300万像素拍照摄像机)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6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706622(自动)
电子邮箱:dl_changcheng@126.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胜利路与纪念街交叉口
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 8009012060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