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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郧西”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2-23 14: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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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郧西”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郧西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西财采计【2016170号的要求,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郧西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平安郧西”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西财采计【2016170

二、采购项目概况:“平安郧西”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1)施工项目招标内容:

1540A类探头建设;

26套治安卡口、6套电子围栏建设;

3、图像联网平台升级、数据库扩容、传输网络扩容建设;

4B类视频资源整合平台建设;

5、视频复用系统建设;

6、县公安局数据中心机房供电、恒温系统升级改造,深度应用研判中心(合成作战室)16个乡镇派出所三级平台及配套系统建设;

7、无人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8、郧西县政府视频监控及停车场道闸系统建设;

9、警务督察系统建设等相关建设任务。

  2)监理项目招标内容:

    1、“平安郧西”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咨询监理

  3)采购项目工期:300日历天。

  4)项目预算总额:2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自20141月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监理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投标人于2017 2 24 8 30分起至 2 28  17 30 分截止(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同时携带以下资料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北京中路82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报名需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近三年类似业绩(指20141月以来,提供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一份)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报名需携带资料: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指20141月以来,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联系电话:0719-8125960

   招标人:郧西县公安局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387279625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9787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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