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9: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新县2016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就新县2016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新县2016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61号。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触摸一体机、离线取证系统、4G布控球、监控摄像机、平台软件及服务器、云存储系统存储节点、监控摄像辅助设备、微型卡口等(具体设备及数量见附件采购清单)。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投资预算:约900万元。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2.6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企业具有201311以来8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3 供应商必须持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方可参与报名,告知函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需查询供应商、法人、授权代理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692620169 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近六个月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类似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获取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帐号:7616 0154 8 0000 287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县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地址:新县朝阳路169

联系人:先生

  话:0376-29870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联系人:先生         话:0371-86688490/86688491  

监督单位: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2980510

 

 

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92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