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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直面竞争才能茁壮成长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 瞻  发布于:2012-07-17 09:52: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有利于软件产业的长远发展--  
 
  近日,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我国在推进政府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1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按时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份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随着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推进,政府采购市场逐步成为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市场与示范基地。国家版权局、工信部等9部门联合编订出版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手册》中,也对软件采购正版化作出了详细解释:软件正版化,指软件终端用户购买正版软件,代替原来安装的非法产品。这里所说的正版软件,既包括外国软件,也包括国产软件。
  
  据统计,2007~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协议供货系统共采购正版通用软件10125批(次),采购总金额达10.69亿元,巨大的市场份额对于软件企业的吸引力不言而喻。
  
  政府采购市场对国内软件企业的政策扶持,及对国内外软件企业之间有序竞争的促进作用,已成为影响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国软件产业缺乏竞争活力
  
  有资料显示,目前全球软件产业年销售额超过3100亿美元,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版权产业。尽管我国软件产业在过去的十年中保持了年均38%的迅猛增长,但是在全球市场份额方面较美国等国外软件产业,依旧有很明显的差距。
  
  据悉,美国软件产业发展已经非常成熟,2010年全球最大的100家软件企业中,有63家企业的总部设在美国。从一定意义上说,以微软、Adobe、甲骨文、苹果等为代表的大型软件公司引领着软件产业的潮流。而美国软件产业的发达,与其成熟开放的商业环境和高度竞争的市场机制密不可分。
  
  凭借开放的市场政策及鼓励创新的举措,国外的软件开发商以其稳定的产品质量、创新的服务支持等较高的竞争力受到市场的认可。在这一点上,我国缺乏世界级的本土软件公司。看似高速增长的中国软件业的产值,要么是由跨国公司所创造,要么由华为、中兴等硬件设备商创造。而从产品本身的属性来看,大多数是以外包和服务业务为主,缺乏体现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软件产品。
  
  温室里难以培植参天大树
  
  如何正确看待软件正版化的重要意义,如何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如何平衡好国产软件与国外竞争对手之间的市场格局?这些都是软件正版化推进过程中需要直接面对的问题。
  
  近期,被媒体问及在软件正版化过程中是否会倾向国产软件并出台相关扶植政策时,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柯表示:政府没有倾向国内软件的做法,谁的软件更好更便宜,就应该用谁的软件,国家版权局也没有计划制定政策强制采购国产软件。
  
  业内专家指出,国产软件若想长远发展,赶上甚至超越国外的竞争对手,重要的是修炼好“内功”,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创新能力,而非依赖采购倾向性这根政策拐棍。从行业发展大局来看,采购的倾向性政策只是在短期内给企业提供了订单,长远来说这种扶持非但无法促进企业创新,反倒扰乱了市场的竞争秩序,扼杀了企业的创新精神和竞争力,使得国内软件企业如同温室中的花朵,无法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法则,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
  
  也有观点认为,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用户越来越多面向国际市场,信息化建设也必然要考虑如何适应国际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过多地设定采购软件的倾向性或许不合时宜。
  
  竞争才是软件产业发展的原动力
  
  软件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特性日渐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软件的政府采购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更多的是对于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综合性采购。
  
  短期来看,政府可以在采购、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但软件归根结底是一种市场化产品,有着较高的技术含量,它需要市场的反复检验。国内软件企业的做大做强最终还要落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扩大内需上来,这才是软件企业竞争力的保证。而确保软件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自由竞争、公平经营有利于软件企业相互学习与借鉴,取长补短,激励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向成熟的市场环境迈进。优胜劣汰应由市场做出选择。软件行业要保持持续创新,政府不妨成为创新活动的积极推动者、支持者和协调者,适时地放手让市场去选择好的技术、产品、服务,避免人为地挑选“优胜者”,从而避免把其他可能的创新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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