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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政策功能 细化服务多方主体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郑燃  发布于:2009-02-26 09:28: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月18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9年第一期信息类产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开标。

  本次协议供货项目包括计算机显示器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十六个包。招标内容与去年不同的是新增了显示器,而电话机则因为采购量小等原因从目录中删除。共有123家供应商参与了投标。
  
  凸显政策功能
  
  此次评分标准为商务部分15分,技术和服务部分35分,价格5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对各包所投产品进行分类评比,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淘汰末位30%(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淘汰末位20%)。



采购人和供应商检查文件密封情况

  节能环保产品在这次招标中继续受到优待。投标产品中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投影机等产品的,凡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加2分;投标产品中(除计算机、显示器及打印机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将根据证书分别直接予以加3分;投标产品中,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将根据证书分别直接予以加3分。
  
  “我们一直坚持扶持中小企业,投标门槛比较低。从去年的情况来看,除了几个别的厂商外,能入围的中小企业也都能拿到单。中小企业还需要加强自身的售后服务能力,这样才能在政府采购中赢得更多信任。”中直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考虑多方需求完善细则
  
  “节能清单更新太慢,等到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出来,我们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已经到期,所以我们的产品即使是节能产品,也无法得到加分。”不少供应商都有这样的抱怨。



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投标信息

  针对这一问题,中直采购中心给出了解决办法:此次招标规定,除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目外,其他产品只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就能获得加分。
  
  中直采购中心一处负责人介绍,跟以往相比,本次协议供货没有大的变动。一些细节上的修改是根据采购人和供应商的需求而进行完善的。
  
  去年中直的协议供货规定进口产品不能投标。今年则不同,进口产品可以来投标,只是采购人在采购时要经过审批。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投标软件中如实填写是否为进口产品。这样,既丰富了采购人有特殊需求产品的选择范围,也完全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来执行。
  
  加强管理服务采购人
  

  “有了中直采购中心这个服务平台,我们进行采购就规范多了,也方便多了。”作为参与开标的采购人代表,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崔增卫对中直采购中心赞不绝口。“中直采购中心有什么新的信息和政策都会很及时地跟我们沟通,比如节能环保、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等。采购过程变得公开透明,同时起到了政策把关的作用。现在我们基本都是采购本国产品,比如计算机,都是采购联想、方正等国产品牌,质量靠得住,服务也到位。购买空调等也都选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供应商签字确认投标内容

  中直采购中心的负责人介绍,协议供货的价格监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中直采购中心一直在不断加强管理,探索更合理的监控方式。比如实施价格月报制度,要求供应商根据市场价格随时更新。对于协议供货中单笔超过50万元的采购项目,他们将进行审核,如果价格不够合理还会组织竞价,尽可能地节约财政资金。
  
  2008年中直协议供货采购金额近一亿,2009年还将继续增长。涉密采购项目将有大幅增长,包括涉密工程、涉密系统集成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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