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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产品协议供货没对换代产品“关门”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磊  发布于:2008-07-30 09:04: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不起,这个类型的产品已经没货了。” “但是,这个产品是在协议供货入围名录里,怎么会没货?”某省信息中心的许工程师今天正要通过协议供货系统订购一款打印机,但是在订购选项的那个项目上明显写着“无货”两个字,打电话到企业询问才知道,协议供货入围是年初的事情,到年中产品已经完成更新换代。因此,那款在目录内的产品已经不存在了。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老机型“退伍”,新产品要努力跟上。

  IT产品升级快
  
  IT协议供货是所有货物类协议供货项目中实施最早的,但是执行难度也是最大,不仅价格波动比较大,更重要的是技术更新较快。“以笔记本产品为例,芯片生产商英特尔公司于7月15日发布迅驰2处理器技术,也许到半年后,搭载迅驰1产品的笔记本就已经不再生产,而普及全新的迅驰2技术。”中直国家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软件方面也一样,微软公司为了推广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已经停售了Windows XP系统,未来还可能会放弃对Windows XP系统的网上技术支持。但是在今年年初,迅驰1技术和Windows XP系统还都在政府采购入围的笔记本产品中,遭遇这种情况采购人应该如何处置呢?
  
  配置可升价格不能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技术升级造成的麻烦并不罕见,在招标的时候他们就有所准备。招标合同中规定,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中标机型更新换代,投标人可申请取消原投标机型或将原投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新机型的配置不得低于原投标机型的配置规格,价格不得高于原投标机型、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原投标机型,每款投标机型只能有一款新机型替换。
  
  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处长阳春表示,国税协议供货也有应对这种情况的方案,如果中标产品更新换代,供应商应向国家税务总局书面申请将原机型取消并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新机型的配置规格、技术支持与质保期限不得低于原机型,其价格不得高于原机型,每款原机型只由一款新机型替换,经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确认后执行。在机型调整的同时,需提供新机型最新的配置和媒体价证明。
  
  而且,国税总局有产品二次竞价,根据不同产品及升级更新和市场变化,在入围品牌范围内组织一次二次竞价,由供应商竞价投报最新机型和最优惠价格,再次重新确定入围机型,即使原本入围机型淘汰也会有新机型顶上。
  
  厂商有高招
  
  政府采购的定调很明显,技术升级可以,但是厂商必须拿升级过的产品顶替原品,配置许升不许降,价格许降不许升。
  
  但是这样一来,供应商的压力就会比较大。技术升级后的产品肯定比原协议供货产品价格高,但无论中央国家机关、中直国家机关或者国税总局采购中心均要求价格许降不许升,供应商自然就要赔钱了。
  
  同方股份计算机系统本部商用产品副总经理齐向前表示,IT产品虽然技术更新快,但也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一个技术类型的产品全部“下岗”。以计算机产品为例,双核处理器也是用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才把单核处理器全部替换掉。供应商要想避免这种尴尬的局面出现,只能在入围协议供货的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上做足“文章”,即使有产品停产了,也可以选择类似配置的产品替补。
  
  某服务器厂商负责人也坦言,还可以用选配件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服务器产品入围基本是模块化产品,采购人可以通过选配高级配件达到技术升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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