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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回应“抄袭不作为”指责 称推原创保护机制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杨小丹  发布于:2015-01-25 10:03:50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而道歉……“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然而道歉和抄袭仿佛是一对平行线,先抄再删帖道歉。抄袭公众号就这么心安理得。

  1月25日下午,网络女性情感专栏作者杨冰阳为自己万余字的文章敲下了句号,“每日坚持不懈地构思、创作、排版、修改,为的是46万忠实粉丝的信任”。

  文章发布的同时,超过8个抄袭号同时运作起来,复制、删改、粘贴好不热闹。

  同时,一大批靠抄袭起家的微信“大号”早已把读者们每一次的阅读、点赞都变成了可观的收入。

  来自多家公关公司的报价单显示,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

  另一方面,有作者质疑微信面对抄袭“不作为”。“微信收获了足够的用户量和知名度,那么在海量信息到达的同时,配套的法律责任也应相应跟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

  “法律对微信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来说明,微信平台在明知和应知的情况下,如及时撤销存在侵权的内容则没有责任;若接到举报依然不及时撤销,则会负有连带责任。“法律意义上的"及时"一般被认定为48小时,而一旦举报的内容紧急则应将"及时"限定在24小时以内。”杨立新说,从执行层面来看,微信平台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负起的责任还有很多。

  微信回应“抄袭不作为”

  微信开启 原创保护内测

  信报讯 (记者杨小丹)针对新华社发文批评微信面对公众号上的大范围“抄袭”不作为事件,微信团队昨日回应,微信已开始原创保护内测,将来会更完善。

  “新华社的小伙伴发了三篇文章,说微信公众平台上的抄袭现象。说得好,抄袭的确是人神共愤,是对原创作者无耻的偷窃行为。微信作为平台,坚决抵制这种行为。”昨日,微信团队回应,1月22日,微信公众平台已上线“原创声明”功能,申请了原创声明的文章群发成功后,微信的原创声明系统会对其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转发时,系统会自动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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