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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细化 LED照明产品首现节能清单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蒲婧  发布于:2013-01-21 10:35: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1月16日公示结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了调整。

    LED产品首次入目录

    对比新一期节能清单(第十三期)与上一期节能清单(第十二期),产品品目划分基本无变化,自上一期开始,节能清单品目目录进行重新划分,向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看齐。新一期清单目录中,将部分产品品目划分更为细致,如在"生活用电器"目录下新增"洗衣机"子目录,并首次将LED产品纳入目录。照明设备中,除了包含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还加入了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清单中显示,飞利浦、通用电气、东芝照明、亚明、勤上等多个知名企业产品均入目录。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LED产品全面纳入节能清单品目,体现出国家对于LED产业的重视,同时对于LED企业来说,遇到政府采购相关产品时,有优先采购权。

    平板电脑入强制采购范围

    在新一期公示的节能清单中,可以发现,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纳入强制采购范围,其中,东芝、华硕、宏碁、富士通、汉王、联想、三星榜上有名,而以汉王入围产品数目居首,达到近40多种,相比上一期目录,第十三期节能清单入围厂商数以及产品数目都有一定程度增多。

    由于节能清单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5月底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行)进行了重新分类,产品分类更加细化,从而出现了清单单个品目下企业数量不足3家(优先类)或者5家(强制类)的情况。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强制类产品应当"一般不少于5家"。在第十二期节能清单中,将企业数量少于5家的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等3种产品从强制采购类调整为优先采购类,此次申报入围企业数量超过5家,即作出相应调整。

    售后服务成必要条件

    本次节能清单调整,公示期间要求计算机、打印机产品制造商,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核对填写本企业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能参数和售后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对于逾期未按要求签署《承诺书》、填报销售联络信息并指定政府采购固定联络人、性能参数和售后服务信息填报不全或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接受《承诺书》内容和拒绝提供销售联络信息、产品信息,自动放弃其产品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权利。

    通过对近年来一些项目分析不难看出,在产品满足技术基本技术标准的要求下,良好的售后服务成为企业中标的关键。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供应商也看到了打造提升"硬件"背后"服务软实力"的重要性,纷纷打出服务牌,旨在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抢占政府行业市场。

    新一期节能清单还传递出另一个信号即产品分类更细致,各类产品参数也更加细化,通过逐步完善、细化清单产品各项技术参数,达到易于采购、便于采购人提交需求的目的。从上一期节能清单开始,附有台式计算机产品参数与打印机产品参数两个附表,以便采购人在执行采购任务时,有较清晰的参考。但由于初步建立清单管理系统,一些企业对申报过程仍不熟悉,故上一期的参数表中仍有需完善、调整之处,第十三期节能清单产品参数文件将更加规范,更具有可参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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