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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与唯冠进行和解谈判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04 09:24: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根据我国商标法,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2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让唯冠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纠纷案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苹果和深圳唯冠双方目前正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和解谈判,但从谈判情况来看,把握不大。
  
  付双建指出,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不过付双建强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
  
  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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